2014年10月15日,根据《全球环境基金中国医疗废物环境可持续管理全额项目示范工作验收方案》,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组织成立验收专家组,对平凉市人民政府承担的平凉市医疗废物综合管理示范城市子项目进行验收评估。验收组通过现场查看、查阅资料、审核账册、听取汇报、质询答疑,经认真评议,形成验收意见。为保证科学、合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特将项目验收意见(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2014年10月30-11月5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外合作中心接受反映平凉市政府参与全球环境基金中国医疗废物环境可持续管理项目的情况和问题的来信和来电。
公示期间设立下列举报电话和信箱:
电话:010-8226 8952/8961
传真:010-8220 0527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后英房胡同5号,邮编:100035
电子邮箱:ren.zhiyuan@mepfeco.org.cn;li.qiushuang@mepfeco.org.cn
附件:项目验收意见
全球环境基金中国医疗废物环境可持续管理项目组
201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