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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蚁防治氯丹灭蚁灵替代示范项目全面启动
时间:2007.05.22      来源:

 

白蚁防治氯丹灭蚁灵替代示范项目全面启动

【示范项目启动会】

    白蚁示范项目共包括三个示范省。继2006年7月江苏省项目启动会之后,2007年3月28日和30日国家环保总局斯德哥尔摩公约履约办(以下简称履约办)、世界银行和湖南、安徽省人民政府联合在湖南长沙和安徽合肥召开了“中国白蚁防治氯丹和灭蚁灵替代示范项目”(以下简称白蚁示范项目)启动会。来自国家环保总局、建设部、世界银行、两个省的人民政府、省建设、环保和财政等有关厅局、省内各市/县白蚁防治站的代表和专家共计150多人参加了会议。履约办余立风副主任和湖南和安徽省政府领导出席了会议并致辞。

    白蚁项目的准备和实施是中国履行斯德哥尔摩公约的一项重要行动。通过实施本项目,可以减少150吨氯丹和灭蚁灵的生产和使用,加速我国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淘汰进程,减少和消除氯丹、灭蚁灵对人类健康的影响和环境风险,维护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推动和谐社会建设;同时,通过在三个示范省引入环境友好型的白蚁防治综合虫害管理(IPM)技术、完善白蚁防治政策
和技术标准、对相关白蚁防治人员开展培训等活动,还将促进白蚁行业整体管理和技术水平的提高,推进白蚁行业的可持续发展。白蚁示范项目实施期为四年。世界银行为项目的国际执行机构,履约办为国家执行机构。基于示范经验,项目将支持制定国家推广计划,以指导全国氯丹、灭蚁灵的全面淘汰工作。


【项目管理培训研讨会】

    为高效和规范地组织实施好项目,2007年3月12-15日,履约办与世界银行在北京组织召开了中国白蚁防治氯丹灭蚁灵替代示范项目管理培训研讨会。来自履约办、世界银行、江苏省项目办、安徽省项目办、湖南省项目办的代表和专家等共计39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氯丹灭蚁灵生产企业现场调查】

    为进一步核实国内现有氯丹和灭蚁灵的生产情况,为豁免期内实施国家生产总量控制提供准确依据,2007年4月15日,履约办与世界银行专家对江苏省境内6家氯丹灭蚁灵生产企业进行了现场调查。

    调查团通过与企业会谈了解了企业近几年的生产状况、停产转产后员工的安置及企业未来的发展计划,现场调查了相关生产设备、生产车间、产品库房和污染场地等的现况。调查发现,经过履约办、江苏省环保厅及相关市县环保局的大力宣传,本次调查的6家企业基本已停止了氯丹和灭蚁灵原药生产,部分企业已经自行出租原生产厂址,建起了新的生产设备。

    氯丹和灭蚁灵属于《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中要求淘汰的两种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考虑到我国白蚁防治的客观需求,我国向公约秘书处申请了这两种杀虫剂作为白蚁防治药剂的生产和使用豁免,豁免期到2009年5月17日。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国家实施计划》,我国将在豁免期内实现氯丹和灭蚁灵的全面淘汰。

    除本次调查的6家企业外,我国还有3家企业曾经生产过氯丹和灭蚁灵。根据前期调查,截至2006年底,其中2家企业还在生产氯丹和灭蚁灵原药。依据国家履约目标和白蚁示范项目的总体安排,我国将在2007年底关闭其中一家企业的生产线,并对其生产厂址进行清理。此外,白蚁示范项目还将支持对已停产的氯丹和灭蚁灵生产厂址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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