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白蚁防治氯丹灭蚁灵替代示范项目之
全国推广计划编制
招 标 邀请 我国政府与世界银行合作开展关于履行《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的斯德哥尔摩公约》的白蚁防治氯丹灭蚁灵替代示范项目(以下简称白蚁示范项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斯德哥尔摩公约履约办公室(以下简称履约办)为项目的国内执行机构,江苏、安徽和湖南三省为该项目的示范省。 根据示范项目设计,履约办拟招聘一家咨询单位,在总结示范项目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全国推广计划。具体工作内容包括:
1. 调查示范省之外其他它白蚁危害省份的相关数据,包括:(1)主要白蚁种类及危害情况;(2)2002-2006年氯丹、灭蚁灵的使用情况;(3)白蚁防治机构设置、人员构成及受教育培训程度;(4)白蚁防治政策法规;(5)白蚁防治收费体系;(6)替代技术/替代品开发及使用情况;(7)白蚁防治市场规模等;
2. 在详细调查的基础上,综合评估这些省份白蚁防治行业削减和淘汰氯丹/灭蚁灵的机构管理能力、政策保障及技术支持能力等,并充分与各利益相关方沟通,提出相关改进措施和建议;
3. 根据示范项目的相关经验和中国履约要求,编制削减和淘汰氯丹/灭蚁灵的全国推广计划。
根据以上工作内容,要求承担此咨询服务的单位至少需要具备如下资质和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
2. 具备在某一行业开展全国调查的丰富经验,以白蚁防治行业为佳;
3. 具备数据收集、分析、总结;编制高质量报告;设计项目活动的能力;
4. 具备充分调动相关人员按时完成咨询任务的能力;
5. 熟悉斯德哥尔摩公约,以具备相关POPs项目合作经验为佳;
6. 成立的项目组组长应具有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熟悉白蚁防治行业的机构设置和政策法规,熟悉POPs公约内容,协调和管理能力强,具备大学文凭;
7. 项目组至少还应有多名成员专家,在以下一个或多个领域具备丰富的知识和经验:
(1) 开展全国数据调查的经验
(2) 白蚁防治机构设置和政策法规的知识
(3) 白蚁防治,尤其是IPM知识和经验;
(4) 大型报告、计划等编制经验。
(5) 流利的中英文听说读写能力,熟悉白蚁防治相关知识和术语。
咨询单位的选择将依据世界银行采购导则的相关规定。
为确定参与竞标单位的短名单,请对上述活动感兴趣的单位在2007年3月28日下午五点前将项目意向书、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单位简介与有关资质和业绩证明等通过传真或邮件传送到履约办。
联系人:常燕
联系电话:010-66532440 66532439
电子邮件:chang.yan@sepafeco.org.cn
传真:010-66532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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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100034
二00七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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