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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POPs废物公私合营伙伴关系机制研究项目招标邀请函
时间:2008.08.21      来源:

中国废弃杀虫剂类POPs和富含二恶英飞灰环境无害化
管理和处置项目(PPG阶段)之公私合营伙伴关系机制研究子项目招标邀请函

各有关单位:

    《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于2004年11月11日对我国正式生效,公约要求缔约方必须承担起履行公约所规定的各项义务,以淘汰、削减和控制POPs物质。为履行公约义务,保护人民健康和生态环境,环境保护部斯德哥尔摩公约履约办(简称履约办)与联合国工业开发组织(UNIDO)合作,开发了“中国废弃杀虫剂类POPs和富含二恶英飞灰环境无害化管理和处置项目”,该项目旨在:基于生命周期管理理念和最佳可行的处置技术,实现我国废弃杀虫剂类POPs环境无害化管理和处置,对富含二恶英飞灰处置进行技术示范,促进我国POPs废物无害化、减量化整体水平的提高。

    项目主要活动包括:1)修订完善我国POPs废物环境无害化政策法规、技术标准;2)开展POPs废物管理处置专业化培训,加强机构能力建设,开展系列宣传活动,提高公众意识;3)废弃杀虫剂类POPs的现场清运、集中贮存和无害化处置和飞灰处置技术示范;4)POPs废物污染场地的环境风险评价。

    该项目准备金文件(PPG)已经获得全球环境基金(GEF)批准,目前正在进行全额项目准备与报批。为推进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本子项目将开展公私合营伙伴关系在POPs废物管理、处置领域的应用研究,具体项目内容参见工作大纲。

    有意投标的单位可参照附件(1.工作大纲2.投标文件内容及评分标准),准备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内容应包括项目意向书、单位简介与有关资质和业绩、项目实施方案、财务建议书等。履约办将组织有关领导和专家对各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选出中标单位。

    请有意向的单位在2008年9月3日    17:00(北京时间)之前向履约办提交有关材料,联系方式如下:

    联 系 人:孙阳昭   彭政
    联系电话:010-88577479
    传    真:010-88577447
    电子邮件:
sun.yangzhao@mepfeco.org.cn    peng.zheng@mepfeco.org.cn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外大街168号腾达大厦3012室
    邮政编码:100044
       

环境保护部斯德哥尔摩公约履约办公室

二OO八年八月二十日


    附件:1. 公私合营伙伴关系在POPs废物管理、处置领域的应用研究-工作大纲
          2.投标文件要求及评分标准

POPs信箱:pops@mepfeco.org.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后英房胡同5号 10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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