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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环境基金“中国钢铁行业环境可持续发展项目” 之项目监控和协调个人专家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时间:2021.04.20      来源:履约三处

      2001年5月23日,中国签署了《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的斯德哥尔摩公约》(以下简称公约或《斯德哥尔摩公约》)。该公约于2004年11月11日对中国正式生效。公约第五条要求各缔约方采取措施减少或消除附件C中所列无意排放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UPOPs)的排放,并促进采用最佳可行技术和最佳环境实践(BAT/BEP)。2007年颁布的《中国履行<斯德哥尔摩公约>国家实施计划》中要求对二噁英类等UPOPs采取减排行动。

 

  为帮助中国履行公约相关义务,世界银行与中国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FECO)为代表)合作开发了全球环境基金“中国钢铁行业环境可持续发展项目”。目前,全球环境基金已批准该项目准备金(PPG)项目。

 

  根据PPG项目要求,拟聘请一名项目助理支持后续项目开发工作,推进项目活动的实施,确保项目执行效率,协助完成项目管理协调工作。详细工作见工作大纲(公告附件)。

  本咨询服务共8个月,工作地点为北京,非全日制工作。该合同从双方签署当天或共同约定时间生效。

 

  资质评定的标准如下:

  1.本科及以上学历,环境、化学、冶金或英语等相关专业;

  2.具有良好的英语能力,达到大学英语考试四级及以上水平;

  3.具有较强综合管理能力、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

  4.熟悉或参与过GEF或世行项目管理者优先。

 

  如有其他疑问,详情请登录网站:http://www.fecomee.org.cn/ 或于每周一至周五09:00-17:00与下面人员联系: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 履约三处

  秦明昱、任志远

  电话: 010-82268582/8952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后英房胡同5号813室 邮编:100035

  电子邮件: qin.mingyu@fecomee.org.cn; ren.zhiyuan@fecomee.org.cn

 

  凡符合条件并对该项目岗位感兴趣的个人,请于2021年5月11日下午17点之前将个人简历以传真、邮寄或发电子邮件至:

  接收人: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 财务处 陈兰

  接收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后英房胡同5号环境国际公约履约大楼715室

  联系电话:010-82268993

  接收传真:010-82200517

  接收电子邮件: chen.lan@fecomee.org.cn

 

  附件:工作大纲

 

 

  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

  2021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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