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分析我国现有灭火泡沫相关法规政策、技术标准体系与全面履行2019年修正案的差距不足,有效推动国内批约,支撑该修正案对我国生效后的履约工作,拟聘请有资质的单位承担现有灭火泡沫相关法规标准与《公约》2019年修正案适应性调查研究活动。具体活动安排和目标如下:
一、主要工作内容及产出
调查国内与灭火泡沫相关法规政策、技术标准等;调查研究国外灭火泡沫相关法规政策、标准体系及管理经验;开展实地调研和组织专家论证工作等。具体工作内容及产出详见工作大纲(附件)。
二、项目目标
该工作的主要目标是:
开展灭火泡沫现有法规标准与2019年修正案要求适应性调查研究工作,梳理国内与灭火泡沫相关的法规政策、技术标准等,结合修正案中限定要求,通过开展文献、实地调研和专家论证等方式,总结提炼出在修正案生效后可能需变更、完善或增加的法规、政策、标准等,并提出修改完善建议;调查整理国外与相关的政策法规、技术标准、管理经验等。
三、时间安排
本项目实施周期预计6个自然月,预计项目承担单位为本项目投入时间约8人月。
四、资质要求
中心现邀请符合资质的单位提交意向书。有兴趣的单位须按如下资质要求提供逐一说明和一一对应的资料证明其具备项目要求的资质以及完成项目工作的相关经验。资质评定的标准如下:
(1)承担机构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机构(需提供机构执照复印件),具有提供相关咨询服务的资质;
(2) 具有针对消防、化工、环境等相关领域相关政策法规、技术/产品标准编制或研究经验(需提供证明,如合同复印件等);
(3) 熟悉斯德哥尔摩公约,了解PFOS履约要求;
(4) 对石化、港口、机场等消防灭火泡沫施用场地相关管理要求熟悉者优先考虑;
(5) 具有国际合作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五、其他
关于世界银行涉及利益冲突的政策,可参考《世界银行(国际复兴开发银行贷款和国际开发协会信贷)借款人选择和聘请咨询顾问指南》(即《咨询顾问指南》2014年7月版)第1.9条的规定。
为提高投标人资质水平,有兴趣的单位可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
本项目承担单位将根据咨询顾问指南规定的“基于咨询顾问资历的选择”(CQS)方法评选确定。
如有其他疑问,详情请登录网站: http://www.fecomee.org.cn/或于每周一至周五09:00- 17:00与以下人员联系咨询:
联系人:田振荣、任志远
电话:010-82268979、010-82268952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后英房胡同5号环境国际公约履约大楼813室
邮编:100035
电子邮件: Tian.zhenrong@fecomee.org.cn
ren.zhiyuan@fecomee.org.cn
凡符合以上条件并对该项目感兴趣的机构,请于2021年8月2日下午17:00点之前以书面形式将包含机构资质和业绩文件的意向书传真、邮寄或发电子邮件至:
接收人: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 财务处 陈兰
接收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后英房胡同5号环境国际公约履约大楼715室
联系电话:010-82268993
接收传真:010-82200517
接收电子邮件: chen.lan@fecomee.org.cn
附件:工作大纲
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