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31日,环境保护部发布了第68号公告,颁布了水质、环境空气和废气、固体废物、土壤和沉积物四类介质中二恶英测定的同位素稀释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的国家标准,即《水质 二恶英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HJ 77.1-2008)、《环境空气和废气 二噁英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HJ 77.2-2008)、《固体废物 二恶英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HJ 77.3-2008)和《土壤和沉积物 二噁英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HJ 77.4-2008)。
以上标准自2009年4月1日起实施,并自标准实施之日起,《多氯代二苯并二恶英和多氯代二苯并呋喃的测定同位素稀释高分辨毛细管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HJ/T 77-2001)废止。
上述四项标准的制定,是我国履行斯德哥尔摩公约《国家实施计划》中要求完成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