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提高公众对于POPs危害和《斯德哥尔摩公约》履约工作的认识,促进公众参与,2007年5月20日面向全社会举办了“国家履行斯德哥尔摩公约工作协调组办公室”LOGO征集活动,通过网络、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广泛发布征集方案,征集优秀作品。
截止至6月22日,本次征集活动共收集到来自全国各地的应征作品78个。经过评委会严格挑选,选定获奖作品1个,该作品将作为中国履行斯德哥尔摩公约工作协调组办公室的LOGO使用;入围作品5个,获奖者名单如下:
获奖作品名单:
马喜净、李雪(合作设计) 北京
入围作品名单:
顾 敏 南京康庄广告设计有限公司
牛 斌 西渠壹社(北京)广告设计有限公司
李营政 郑州政瀛企业策划有限公司
黎 藜 北京
曾东晓 汕头市英信广告有限公司
Logo创意说明:
标志主体为四叶草的象形图案,取其寓意“美好的希望与意愿”,体现出“国家履行斯德哥尔摩工作协调组办公室”积极致力于履约工作的推进,消除POPs污染,为人类带来美好生活的信念和信心。
标志四叶草中左侧的两枚叶片为字母“S”,代表《斯德哥尔摩公约》(Stockholm Convention的首字母)。同时“S”由十三个线条有序的组成,象征着由由是三个部门组成的国家履行斯德哥尔摩工作协调组办公室团结一致、通力协作。蓝色代表清洁、纯净的含义,表明《公约》消除、预防POPs保护生态环境的宗旨。
标志四叶草中右侧的两枚叶片在与四叶草茎部相连后组成为字母“POP”的变体,“S”位于“POP”的左上方,表明在《公约》的履行下,人类必将实现对POPs的控制、消除与治理。右下方叶片为字母“O”的象形表达,断裂的五个部分代表公约的五大目的,旨在说明履约工作必将对POPs的控制和消除。
整个标志独特的“四叶草”意象形,赋有象征意义、人文精神、明快、动感,易于识别,便于传播,同时标志选用的蓝色和橙色与斯德哥尔摩公约公约秘书处标志属同一色系,旨在表明我国履约工作必将与国际履约工作同步进行,另外采用的绿色是代表大自然的典型色彩,与履约办的“保护环境”主题十分吻合,并预示着履约工作在我国必将生机勃勃的开展,取得丰硕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