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复监理
6.5环境监理发现问题及处理
污染场地修复工程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包括污染问题,突发污染事故,变更,下面分别介绍各类问题的处理方法。
6.5.1污染问题
(1)可能出现的污染问题
污染场地修复工程实施过程中常见的污染问题包括:
■二次污染防治措施没有落实
■修复过程产生的废水、废气和废渣没有合理处置
■修复过程中废水、废气排放不符合相关的环境标准
■修复过程产生的危险废物没有安全处置
■其它不符合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要求的污染问题
(2)发现污染问题的处理流程
修复工程实施实施过程中发现污染问题的处理流程如下:

6.5.2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
(1)修复过程可能发生的突发性污染事故类型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是指瞬间或短时间内大量排放污染物质,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或破坏,导致生命财产重大损失的恶性事故。
修复过程可能产生的突发性污染事故包括:
■生产事故:在修复施工施工过程中,场地中的易燃易爆物质、剧毒化学品或放射性物质,由于不遵守操作规程或设备、管、阀破裂造成有毒物、放射性物质泄漏、燃烧爆炸等事故。
■贮运事故:有毒有害物质或危险品在运输或输送途中,发生翻车、输送管道泄漏或爆炸、燃烧等事故,在存储过程中发生贮罐腐蚀、破损、仓库火灾、爆炸等事故。
■自然灾害:地质、台风、龙卷凤、暴雨、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造成仓库倒塌、车辆顷翻,如果伴随危险品流失,将引发恶性环境污染事故。
(2)突发性污染事故处理工作流程
修复过程中发生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环境监理处理工作流程如下图:

6.5.3变更
(1)什么是变更?
变更是指污染场地修复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修复工艺和布局,或者污染防治、防止生态破坏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行为。
(2)发生变更的处理方法
■施工过程中发生项目重大变动后,导致污染物排放总量增加、或对环境的影响向不利方面变化的,环境监理项目总监应签发暂停令,及时向环境主管部门报告,并告知施工单位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
■施工过程中发生项目重大变动以外情况的,环境监理项目总监应书面报告项目建设单位,并要求项目施工单位进行变更说明(或)更正。
■施工过程中发生环境保护措施或设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等方面优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文件要求的变化行为,环境监理单位应将变化情况在环境监理报告中予以说明。
修复过程中发生变更,环境监理处理工作流程如下图:

6.5.4发现问题后的现场处理手段
(1)暂停
针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通过下达通知方式,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暂停文件样式可参考工作用表示例文件。
什么情况下需要暂时停止施工?
■修复工程项目的规模、主要设备装备、应配套建设的环境污染防治设施、环境风险防范设施、污染物达标排放等不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意见。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造成了施工区及环境影响区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且未及时处理。
■施工单位未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工法施工,可能造成环境污染。
■施工单位拒绝服从环境监理机构的管理,造成严重后果。
■施工过程中发生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
(2)复工
根据对存在问题的整改结果,通过下达通知方式,允许施工单位重新施工。
修复工程实施过程中停工及复工工作流程如下图。复工令文件样式可参考
工作用表示例文件。
(3)专题报告
对环境监理重要工作或者现场环境污染,以专题报告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通报,或者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专题汇报。专题报告编写方法,可参考专题报告编写提纲。
什么情况下需要提交专题报告?
■因为施工单位施工活动导致当地环境污染引发环境纠纷的;
■环境监理下达暂停令处理后,施工单位拒不执行仍继续施工,造成施工期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
■修复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其他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要求的。



《环境监理专题报告》编制提纲
1. 事件描述
2. 事件分析
2.1 事件发生的原因及责任分析
2.2 事件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分析
3. 事件处理
3.1 施工单位对事件处理的意见
3.2 监理机构对事件处理的意见
3.4 其它单位或部门对事件处理的意见
3.5 事件最终处理方案或结果
4. 对策与措施
为避免此类时间再次发生,监理机构给出的意见和建议。
5. 其它应提交的相关资料和说明事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