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履行斯德哥尔摩公约义务,确保履约成效评估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国家履约实施计划和2008年履约工作安排,环境保护部斯德哥尔摩公约履约办公室于2008年9月10日至11日在山东省长岛县组织召开了中国履行《斯德哥尔摩公约》成效评估-POPs大气监测计划2007-2008年工作总结会。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山东省环境监测总站、重庆市环境监测中心、中科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烟台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安徽省六安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和长岛县环保局等有关领导、技术专家及相关人员共28人参加了会议。外经办余立风总会计师出席会议并致辞。
会议介绍了我国POPs公约履约进展,总结了2007-2008年大气采样监测工作,并讨论了2008-2009年的工作思路,通报了首次成效评估的成果及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措施,并对大体积空气采样器的使用方法进行了培训。与会代表都表示,在首次成效评估工作取得成功的基础上,将继续积极支持和参与成效评估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国POPs监测能力,探索建立长效履约成效评估工作机制,希望通过成效评估来推动我国POPs的监测常规化工作,为公约谈判和环境管理与决策服务。
会后,参会代表现场考察了位于长岛县的国家环境监测背景点,并按公约要求布设了三个空气被动采样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