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27日,履约办与财政部国际司(以下简称国际司)围绕斯德哥尔摩公约履约工作的总体进展、全球环境基金(GEF)履约项目执行情况和下一步工作计划进行了沟通,并就如何推动GEF资金机制为我履约争取宽松的资金环境、促进国内配套资金尤其是中央财政配套的落实、及新申请四个项目的审查批准等问题交换了意见。
国际司对履约办的工作给以了充分肯定,认为环保总局自上而下对GEF项目高度重视,履约办具有丰富的国际合作项目管理经验;并邀请履约办在“全国GEF经验交流会”上向其他部委和地方政府介绍相关的项目开发、报批和实施的成功经验。国际司还表示将努力协调财政部相关部门协助解决履约示范项目中央财政配套资金的问题,推动在执行履约项目资金的申请和拨付工作,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和按期完成。对于即将报出的三氯杀螨醇淘汰和非焚烧处置POPs废物项目,国际司表示将尽力推动GEF尽快足额批准。
本次会谈增强双方对如何推进履约项目的开发、报批和实施的认识和了解。履约办余立风总会计师出席会议。